东方神起中在中有天俊秀昌珉他们不是在和SM公司打官司吗?结果怎么样了。。。
麻烦亲们提供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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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先给你打官司的最终消息:
“从不合理的所属关系解脱出来,得以进行自由的演艺活动,以后会通过凸显个性的真正艺术家的面貌答谢各位的支持”
细亚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等东方神起三位成员对法院部分接受他们提出的‘停止与SM演艺公司专属合约关系的假处分申请’中内容,表示了上述立场。
东方神起三位成员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于27日发表官方书面声明说,“对裁判部深明大义的判决深表感谢”。
今天,首尔中央支法 民事和解部(朴炳大 首席部长判事)对于东方神起三位成员提出的‘停止与SM演艺公司专属合约关系的假处分申请’作出“专属合约中部分条款反风俗,可以认为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效力停止”,“截止本案诉讼终止,SM不得违背原告的意愿擅自签署演艺活动合约或妨碍原告自由的演艺活动”的判决,部分接受了假处分申请的内容。
同时,裁判部表示“由于可以通过与东方神起成员的协商继续进行团队活动,所以,在假处分的现阶段无法将目前的收入分配比例等部分合约条款判为无效”,“收入分配相关条款可成为往后重新结算的基础,所以未能全面终止专属合约”。
世宗律师事务所的官方书面声明全文:
1、在专属合约停止假处分诉讼,东方神起胜诉。
法院判决,对于三位成员的演艺活动SM不得再与第三方签署演艺活动合约或妨碍三位成员自由的演艺活动,几乎接受了三位成员提出的全部申请。
2. 由于专属合约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判无效。
法院判决,东方神起三位成员与SM签署的专属合约是“被告利用自身的优越地位行使不正当的支配权,带给原告过大的压力和过度的牵制,侵犯了原告的经济自由和基本权利,这是逆反善良风俗和扰乱社会秩序的法律行为,可以认为其合约全部或部分无效或效力停止以及由于合约期超过了合理的年限而可以认为其效力终止。”
3. 为维护成员们的基本权利,认同了立即终止合约的必要性。
另外,考虑到本案诉讼的利害之争要得到最终判决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预测本案诉讼期间三位成员的自由的演艺活动有可能受到很大的制约,这不是合约关系中的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牵涉到可能使原告的职业选择的自由和演艺活动的自由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将受到侵犯的令人担忧的因素,因此判断,有必要立即终止专属合同关系。”
4. 判决在形式上是只接受了部分申请,但观其内容,是东方神起全面胜诉。
以此判决为起点,东方神起三位成员得以从与SM的专属合同中解脱出来,不受SM约束展开自由的演艺活动得到了法律保障。判决在形式上是只接受了部分申请,但观其内容,我们可评价为东方神起全面胜诉。
以后会通过凸显成员个性的真正艺术家的面貌答谢各位的支持
5. 东方神起的三位成员对fans的信任和声援表示真心的感谢。
对于上述判决,东方神起三位成员对裁判部深明大义的判决深表感谢。尤其,这段时间以来对fans表现出的绝对的信赖和支持表示真心的感谢,并表示:从不合理的专属合约解脱出来得以展开自由的演艺活动,以后会通过凸显成员个性的真正艺术家的面貌答谢各位的支持。
尤其是,东方神起三位成员为展开如同以往的稳健的演艺活动会竭尽全力。后面需要解决的如不合理的收益结算、今年2月份以来未得到支付的收入分配等问题,也会与SM方面充分协商,为圆满解决而做努力。
注:
SM表示:对法庭裁决要提出异议..但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世宗律师事务所在未来2周内会提出本案诉讼:1.专属合约无效确认诉讼2.对不合理收入分配的损赔诉讼。
东方神起三人表示,在获得本案诉讼最终裁决前不会有个人活动。
现在最新情况:原定在11月21号举行的深圳站三巡演唱会确证取消
SM公司是在俊秀,在中,有天3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单深圳演唱会
而现在取消演唱会,公司又把责任推给了3人,说是3人拒绝出席。
并且3人也没有在公司给定的最后期限内 回复公司 是否回归东方神起
是米、秀、花
允和老小并没参与此次事件
结果是 米、秀、花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