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的住房公积金手续如何办理?具体在哪个部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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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2 02:57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3-21 03:06
宝鸡市的住房公积金手续如何办理?具体在哪个部门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3-21 04:11
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电话:0917-3901900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西房金发[2004]1号)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将其在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也可转入我中心托管。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转入:
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在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单(六联单)?D?D携带转移单、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盖章?D?D回原单位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应由原单位经办人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后,凭证复印件应发给本人一份,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出:
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应提供转入单位名称、帐户、开户行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帐户、开户行,由本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退休、在西安地区以外定居和死亡等情况下,可以支取。支取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支取审批手续。
1、购房者:本人购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原件、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和下岗失业证。已婚人员购房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并由本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退休者: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3、调往外地或出境定居者: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四、住房公积金的继承:
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全额继承。办理继承支取手续时,应提供死亡证明、本人和继承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五、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住房公积金个人资料可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热线9668988查询。
回答完毕,希望对你的提问有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o(∩_∩)o...哈哈
一、住房公积金的转入:
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在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单(六联单)?D?D携带转移单、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盖章?D?D回原单位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应由原单位经办人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后,凭证复印件应发给本人一份,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出:
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应提供转入单位名称、帐户、开户行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帐户、开户行,由本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退休、在西安地区以外定居和死亡等情况下,可以支取。支取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支取审批手续。
1、购房者:本人购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原件、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和下岗失业证。已婚人员购房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并由本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退休者: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3、调往外地或出境定居者: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四、住房公积金的继承:
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全额继承。办理继承支取手续时,应提供死亡证明、本人和继承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五、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住房公积金个人资料可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热线9668988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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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3-21 04:37
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同去,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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