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以前承包生产过的企业,现已经由我方承包经营后,他并没有变更营业执照,还继续使用以前的包装及品名在市场销售,且产品无生产基地及生产设备,购进外地散装产品进行包装销售,其产品无生产日期,无QS认证,严重影响我方产品销售和形象。这样算哪种违法违规行为,应该由哪些行政部门管理?可以对其进行什么样的处罚?
这样的事应该怎么样维权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4 20:05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6-04 12:0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6-04 12:17
变更营业执照是你们双方共同的义务,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由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即你们都有责任,受害者可以找你们任何一个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危害后果是由对方造成,对方对你们造成了侵权,所以你们可以叫他赔偿;若是你们已对受害者赔偿,还可以对他进行追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罪歌
- 2021-06-04 14:07
把他告上法庭
- 2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6-04 13:01
可以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可以向食品生产管理部门举报
可以向卫生管理部门举报
这些部门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包括罚款,查封设备工具,问题严重还可以让他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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