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后,礼金该不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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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3 01:46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4-12 22:07
我是一名未婚女,与男友小A相恋并同居至今已有2年半,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我们分手,现在正在处理分手问题.我家在湖南,他家在海口,和他谈恋爱时,我妈坚决反对,但我俩真心相爱,还是决定在一起,几经思想工作后,我爸妈还是同意我来海口,和他爸妈商量结婚大事,之前我妈向他家人要求了2万元礼金(用于日后在老家摆喜酒或是操办婚事用),他妈付了2万元,由他来我家交给我妈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分手.这2年多中,我爸妈也为我俩住处添置了将近5000元家电家俱(彩电、床等)。小A认为:1、钱是他妈给他交给我妈的(现在这2万元在妈手中),现在两人分手,得还2万元,给他父母一个交待。由我还可以除掉添置家电家俱的5000元,而让我妈还就是2万元。2、给我爸妈一个教训。之前和我谈恋爱遭到我妈坚决反对,受了委屈,让我妈一分不少地还2万元。而添置的家电家俱可以搬走(实际上搬回湖南不大可能)。小A打算:1、如果都不同意,向法院起诉我家人,叫法院查封我家。2、到最后我妈不同意我俩结婚,开始却要2万元,属于诈骗行为。我认为:1、我与小A相恋是两个年轻人真心相爱,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分手。如果感情未开始就分手,这2万元礼金可以还,但我与他相恋并同居了,在这2年多中,我付出了真实的感情,付出了青春,每天照顾着他的饮食起居(两个人住),我们几乎是AA制,我靠自己工作的工资生活,分手后,他却绝情地提出要我可我妈还之前交给我妈手中的2万元。2、他家庭条件富裕(有自营公司),相对来说我的经济条件差一些,我和他商量过,叫我妈还真是太绝情,我自己攒了有1万多,两人都付出了感情,根据我的实际情况,还1万元给他,他和他家人却不同意,说是坚决找我妈还2万元。以上是我的感情问题属实的情况,现在我还在海口,正在处理这个分手的问题,请问律师,对于我的这种情况,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2万元礼金该不该还?如果应该还,应该还多少?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4-12 22:47
彩礼的返还,根据婚姻法的解释,一般是: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或虽然登记,但没有夫妻生活,而且,一方的给付造成其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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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4-12 23:36
先搞清楚是谁先毁约的 男方不愿意那就没办法了 女方不愿意得要回来 不管怎样这种事情得看女方家长人品如何 一般的都要不全肯定得扣点 本人有亲身体验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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