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关于法律的问题问一下,高人过来,高分悬赏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4 11:47
- 提问者网友:原来太熟悉了会陌生
- 2021-06-03 22:28
我姐姐开了一家保洁公司,一天她的工人在清洗玻璃的时候,从脚手架上摔下,脚部骨折,胳膊也骨折,最头疼的是工人的脊椎摔断了。不过这个工人是我姐临时雇来的,而且当时是因为他在上面接电话的,就是因为这样子才摔下来的,请问这样子我姐姐该承担多大的责任?那个工人是不是要为自己的过失承担部分责任?施工的那个场所要不要承担一些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6-03 23:48
严格地说,你姐姐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是对方老板或家政公司承担,如保险、医疗、善后等,。。基于人道与人性,你姐姐需要予以一些补偿而已,因首先是工作人员自己的失误导致...。试想一个社会服务人员的劳务输出时候出现意外,要被服务者承担,那这个服务体系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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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鱼忧
- 2021-06-04 01:45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你姐姐的公司有营业执照,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 2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6-04 01:12
因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既接听电话,因此雇工要承担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雇主责任相应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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