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与调解的区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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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6 06:50
- 提问者网友:记得曾经
- 2021-03-15 15:05
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与调解的区别适用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15 15:21
第一,立法者把当事人和解程序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着深远的法治安排与设计。在刑事诉讼法中把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这样重大的程序才规定为章,当事人和解程序也规定为章,说明它是一个足够大的法律制度,表明立法者对这一制度的特殊重视。
第二,公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和解是借鉴英国、美国、德国等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进行移植、培育的“品种”。在我国开展专题学术研究的时间不长但十分活跃,在上海、江苏、四川等多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试验、探索也是近十年以内的事情,但是社会效果普遍较好。可见“恢复性司法理论”很适合中国“无讼”、“和合”的文化土壤,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律界成功借鉴国外经验成果的典型范例。
第二,公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和解是借鉴英国、美国、德国等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进行移植、培育的“品种”。在我国开展专题学术研究的时间不长但十分活跃,在上海、江苏、四川等多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试验、探索也是近十年以内的事情,但是社会效果普遍较好。可见“恢复性司法理论”很适合中国“无讼”、“和合”的文化土壤,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律界成功借鉴国外经验成果的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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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3-15 16:02
当事人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法院调解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结束诉讼,法院调解与当事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法院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法院调解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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