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3 23:04
- 提问者网友:蓝琪梦莎
- 2021-04-13 19:39
我在2002年承包了30亩土地,是有与村里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合同不到期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对其侵占?如果被侵权我该找什么部门去办?是否持有效的合同就一定能争取到我的权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13 20:40
这个问题要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来具体判断。
合同就是当事人在之间的法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大漠
- 2021-04-13 22:14
找个律师帮你把事情缕一缕,是怎么被侵占,你可以起诉。
- 2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4-13 21:27
按照法律规定,除以下情况可以收回使用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你的承包地的
1: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2:连续弃慌2年以上的;
3: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4: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5:承包人自愿交回土地的;
6:承包户绝亡的;
7:非农业户口,并且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还规定: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侵权,你首先应当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归还你的承包地,给你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协商不成你可请求村、乡人民政府处理,经村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理或你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后十五日内持承包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只要有合法有效的承包合同,就一定能争取胜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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