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育有五个子女,父亲名下留有一套房子,母亲把她应有和继承的那份公证给了我,我想留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05:25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1-30 16:49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育有五个子女,父亲名下留有一套房子,母亲把她应有和继承的那份公证给了我,我想留下房子,他们要求按卖价分割支付,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1-30 18:11
合理的。每一个继承人都有权自主安排自己的份额。如果你想留下房子那么你可以收购他们的份额。如果你没有钱收购,那就不能阻碍他们自主安排自己份额的权利。
但是,你母亲还健在,她有权对你父亲健在的时候所共同创下的财产作最后的决定权。应该以你母亲的意见为最终意见。从法律上来讲,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被保护的。
但是,你母亲还健在,她有权对你父亲健在的时候所共同创下的财产作最后的决定权。应该以你母亲的意见为最终意见。从法律上来讲,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被保护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1-30 18:46
谁要求合理么
- 2楼网友:鸽屿
- 2021-01-30 18:29
你想留下房子那就按份额支付他们补偿款就是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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