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的女友不经我的同意私自将我空间的个人照片拿走,并贴在其空间的相册中进行恶意侮辱、污损,并倡导他的朋友对我进行漫骂。这样有构成侵权吗
这样算侵权吗?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2 12:24
- 提问者网友:書生途
- 2021-05-02 03:4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5-02 04:02
属于侵权
“相册中进行恶意侮辱、污损,并倡导他的朋友对我进行漫骂”——这个行为一定程度损伤了“女友”的名誉,构成了社会评价度的降低,如果影响很大的话足以构成侵犯名誉权,通过相关法律途径可以请求其对该“女友”进行赔礼道歉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等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尢
- 2021-05-02 08:18
构成,她侵犯了你的 隐私权 肖像权 名誉权 把它截图下来,可以去起诉对方!!理由就是侵权!
- 2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5-02 07:13
保存证据,最好进行公证,这样证据效力更高。然后在进行法律诉讼程序!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5-02 06:39
构成,你现在要做的是:注意保存、收集证据。将侮辱,谩骂你的所有记录全部截屏保存下来。建议不要放过对方!
- 4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5-02 05:27
隐私权,和名誉权 你可以去告他
- 5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5-02 04:59
应该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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