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案例分析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4 08:29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06-04 01:02
A公司于B公司于1997年9月订立了一宗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1997年11月底前支付货款。B公司如期交付了钢材,A公司却知道1998年2月仍不交付货款780万元。因A公司当时正投资一项房地产开发,占用了大笔流动资金,B公司同意其延期履行,1998年10月A公司投资的房地产竣工,A公司不但没有将欠款偿还,反而将开发项目中的价值一千万元的股份赠与了另一公司,并办理了赠与公证。请问:根据《合同法》,B公司应享有什么权利,怎样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6-04 01:59
(1)B公司拥有撤销权。
你的这个案例考的是合同法中关于债的保全中的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主观要件,指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1)债务人的恶意 (2)受益人的恶意。
A公司在能够偿还B公司的欠款的前提下,非但不偿还欠款反而把价值1000万元的股份赠与给另一公司,A公司主观上有恶意,客观上这一行为带有明显的逃避债务的性质,损害了B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就赠与而言,受益人不需要以恶意为构成要件,所以B公司拥有对这一行为的撤销权。
(2)依合同法第74、75条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1 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2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
3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受到一定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所以B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赠与行为。但诉讼时效是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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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6-04 04:46
你好,你可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货款,至于A公司的赠与,如果是为了逃避B公司债务的话,那可主张赠与无效,如果不是就与本案无关。
- 2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6-04 03:58
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B公司拥有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请求权,还有就是对B公司是A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A公司要求清偿债务。具体的还是问一下律师比较好。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6-04 02:23
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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