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我妈拿到派出所,给了他们钱,由派出所包办的,但是拿回来时,我妈告诉我说我之前的那个名字的户口信息已经撕掉了,而现在改名之后的名字的户口信息是用手写的,但是有盖章,这样有效吗?国家会承认吗?能办到身份证吗?
我改名多久之后我用之前的名字办理的东西就会失效,不能用了呢?
我改名之后的户口信息是用手写的有用吗?但是有盖章,国家会承认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03:12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2-08 11:5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21-02-08 12:42
在盖章处加盖派出所的公章是可以的。现在改名都不会把原来的名字撤销的,原来的名字在电脑里面叫曾用明,如果是新换的户口也有曾用明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08 14:48
你好!
盖有公章就表示对材料认可,跟手写还是打印无关,因此有效。
你用之前名字办理的东西不会失效,但以后你用新的身份证去办理原来的业务就不可以办了。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 2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2-08 13:10
“改名之后,名字的户口信息是用手写的,”只要盖有派出所的章,你这户口信息都是具有效力的
但是“原来的户口信息,那页是被撕掉的”,像你这户口簿,最后向派出所重新换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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