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一有四年,没有过户,现在过户找不到前房主了,房产证在自己手里,怎么办,有卖房协议和钱款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21:54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4-04 06:43
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4-04 07:41
没有办理过户的房产,就不是自己的财产,只能居住。遇到拆迁或买卖,就无法办理。必须找到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4-04 08:20
二手房买卖没过户房主房产证丢失,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过户必须要房产证。房主房产证丢失,应当申请“补发”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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