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6岁,可以要求法院改判抚养权归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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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1 07:26
- 提问者网友:雾里闻花香
- 2021-04-10 18:20
女儿6岁,可以要求法院改判抚养权归父亲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4-10 18:38
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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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等灯
- 2021-04-10 21:29
1、不会改判给你的。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2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4-10 20:00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各方的证据,以及孩子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的角度考虑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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