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应该在什么场合佩戴呢,它能取代领带吗?
- 提问者网友:ミ烙印ゝ
- 2021-05-02 10:33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5-02 11:29
-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5-02 12:25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儿童服装中,另一种形式的领结——水手结也十分流行。受欢迎的原因是它只是一个简单的方形结,此外它松松地垂在脖子上,所以那些不愿意受标准领带束缚的人很喜欢它。
到1910年,出现了许多种衬衫和领带的搭配方式。一件衬衫配有多种样式的领子。这样就形成了多种风格,不同的面貌。领子的样式常常决定着领带的样式。托马斯·利普顿爵士发明了一种使游艇套装锦上添花的领带,即利普顿领带。还有人喜欢保暖的围巾——这是早期飞行员们的理想用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皇家海军中的女性也和男性一样系水手结。
像阿斯科特式宽领带这样的旧式领带只是在十分特殊的正式场合使用。它是国王在场时唯一合适的样式。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它也作为正式的商务装领带使用。它必须得用领带别针别住,别针上饰有一颗天然珍珠。领带插针最终取代了领带别针。而且带式长领带取代了阿斯科特式宽领带。插针可以让领带在外套下保持平整。与此同时,蝴蝶领结变得不如以前重要,但是它还在社交聚会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领结也越来越多地成为餐馆服务员着装的一部分,这非常适用于他们,因为不用再担心领带会碰到食物。
领带的系法有多种,而且风格多样。20世纪20年代出现了一场领带革命,纽约的领带制造商杰西·朗斯多夫使传统的领带趋于完美。当时的领带很不耐用,用过几次之后就会破损。朗斯多夫的解决办法是把三块面料对角裁剪后缝到一起,这就是今天领带的样子。它结实,有伸缩性,深受大多数男性的欢迎。不过,有些特立独行的人仍然喜欢优雅的围巾式领带。
战争年代,优雅在人们的头脑中不再占据主导地位,需要优先考虑的是保暖和舒适。上个世纪40年代,采用可拆衣领的衬衫已经很少见,取而代之的是软领衬衫。其优点之一是穿这种衬衫根本不需要系领带。有些人只有进教堂的时候才系领带。在有些场合,男人系领带会被认为是假装绅士,而戴着一条简单的围巾就会被看作是正常人。
后来被封为温莎公爵的爱德华八世是一位时尚先驱。据说他喜欢宽领带,宽领带的领结更大。这位公爵以这种领带风格而闻名,而男性时尚中则出现了一种新式领结:温莎领结。它发明于上个世纪30年代,但是到40年代末最为流行,当时领带工业蓬勃发展。如何系好领带——既简单又要略微不对称——成了一门需要完善的科学。美国在男性服装世界中处于领先地位,大规模生产真丝和人造丝领带,男性杂志也开辟专栏讨论“如何系好领带”。
随着经济的恢复,似乎人人都可以按自己的喜好去穿衣打扮!杰西·朗斯多夫的发明确实让领带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而且变成了一种标准。领带的背面也很重要。只有意大利制造商生产前后面料一致的领带。
既然领带已经臻于完善,所以整个20世纪,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改变领带的长度和宽度。40年代,时尚人士戴着一种名为“暖腹”的超宽领带。这种宽领带不久就变成了一小块画布!招贴画女郎自然是这种“叙事型”领带中最受欢迎的主题。但是,在约会时系这种领带就未必是最合适的了。
英国有一种盛行的传统,这就是一个俱乐部的会员领带上有这个俱乐部的代表性颜色和徽章图案,只有该俱乐部的成员才允许戴这种领带。过去,如果你想到英国牛津著名的黑熊酒吧中一醉方休,你只需要把自己的俱乐部领带剪掉一部分留在这里,就可以获得免费啤酒。事实上,这家酒吧炫耀性地展示着它收藏到的各种剪下来的碎领带,它们布满了这家古老的酒吧除地板之外的所有地方。
尽管有些困难,但是真正的领带爱好者还是喜欢自己动手来系领带。对于一些不太熟练的人来说,系蝴蝶领结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对打领带一丝不苟的人绝不会干这种事,但是人人都有开始的时候。
有些男人可能一直喜欢阿斯科特式宽领带,因为它比较容易系,而且显得比正式的蝴蝶领结更轻松一些。蝴蝶领结因弗兰克·西纳特拉而闻名,它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一度复兴。事实上,可以根据一只蝴蝶领结的颜色来区分着装是否庄重!“黑色领结”要求配无尾夜礼服。而白色领结是夜礼服中最正式的领结样式。白色领结与燕尾服相配,则被看作是最正式的夜礼服。此外,戴白色领结可以避免自己被当成服务员。
上个世纪50年代初,领带面临了一场危机,但是却令人意外地被年轻的时尚创新者所挽救。宽领带消失,窄领带成为时尚。窄领带成为最新潮流。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官员所戴的领带只是一条窄窄的用滑动盘连在一起的皮带。一些球迷们以及英国的街头无赖们则喜欢带状领结。
20世纪60年代,在办公室以外,人们一般不系传统领带。正式的领带样式保留了下来,但是黑色领带突然之间被换成了新的颜色,面料也改变了。它可以被花边领巾取代,或者是高领衫加尼赫鲁式外套,或者是做工精良的领巾。
60年代,人们购买领带的著名地点是英国伦敦的卡纳比街,在这里,你可以买到按几百年前的样式制作的漂亮领带。流行文化偶像利勃雷斯以他对时尚的敏感闻名于世,他喜欢这种领带。年轻一代也用从水晶石袖扣到丝质手帕在内的各种东西推动着领带时尚向前发展。嬉皮士们不反对领带,而是对领带加以改造。他们或者很随便地系着领带,或者用珠子、用花代替领带,康乃馨也不一定要插在扣眼上,而且领带也可以系在头上……
然而在1969年,比吉斯兄弟乐队的主唱巴里·吉布获得了最佳着装奖,他身穿灰色西装,系着领带。在宽翻领和酸橙绿颜色的西装流行之后,旧式领带又恢复了生机,最近人们甚至在轻松的星期五也开始系领带。
领带依旧,习俗不再,领带已经不是必须佩戴的饰品。但是,只要有男人,就会有领带。否则我们在父亲节送什么呢?
或许长胡子会再度时兴,使以前的好领带成为过时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