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我在北京工作四年,缴纳社保同为四年,因北京限购令要求,须北京社保连续缴纳五年才可获取购车购房资格,故我本人并不愿意将北京社保在五年内转出,可因为回家乡单位工作,家乡单位及本系统内社保局建议和要求将本人社保转入。所以,问题如下:
1.跨省转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标准方式是将原参保地的社保账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养老、医疗两个类别的累计年限、个人账户的资金及由单位缴存的部分资金转入新参保地,使该账户在新参保地使用。即账户不变,参保统筹区域变化。但是,如此一来,我在北京缴纳的四年记录就限购令这一政策来说就无效了,白缴了。
2.两地同时参保。如保留北京社保,不将其转出,在新参保地新建立社保账户并开始缴费,北京账户也同时缴费,待未来几年后想将其转出合并至我黑龙江账户,是否存在此种方式?这种方式是否合理?
3.账户合并。若账户合并方式可行,那关于账户合并所产生的”重复缴费月数和账户资金“究竟如何操作的?A.听说是两地账户取其一,清除另一未选账户,发生的重复缴费退还个人,重复缴费月数不算。B.待清除账户内的所有资金退还个人,所有缴费月数均不算——以上操作方式准确性如何?还有无其他操作方式?
4.社保从京转出事宜,听闻一旦转出北京至省外,若未来因回到北京工作想再把社保转入北京将非常困难,是这样吗?
请专家、业内人士及有此办理经验的伙伴们给予回答,我将不胜感激!
关于社保转移接续的系列问题,包括:跨省转移、两地参保、账户合并、从京转出再转入等等,请专家大神回答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20:59
- 提问者网友:十年饮冰
- 2021-02-27 17: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27 17:45
1,你可以选择暂时不转。如果单位以社保缴费年限状况作为薪资、工龄等证明,你可以去北京开具社保参保证明。如果你以后不准备回到北京或者在北京定居,你可以转走。
2,不能重复参保。两地同时参保的话,也不会将重复部门的社保个人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仅仅是清退给你,单位缴纳的那部分是统筹基金不予清退的。重复缴费的年限也不会重复累计计算。
3,不存在账户合并。
4,符合人社部关于转移条件的,转回北京仍然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再作为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只计算为异地转入的缴费年限,虽然计算退休的方法与标准是一样的。比如你需要购车,只能重新缴纳5年为准。
2,不能重复参保。两地同时参保的话,也不会将重复部门的社保个人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仅仅是清退给你,单位缴纳的那部分是统筹基金不予清退的。重复缴费的年限也不会重复累计计算。
3,不存在账户合并。
4,符合人社部关于转移条件的,转回北京仍然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再作为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只计算为异地转入的缴费年限,虽然计算退休的方法与标准是一样的。比如你需要购车,只能重新缴纳5年为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27 17:50
同问。。。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