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就针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按照意见稿规定,除了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同时,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的15%,否则都将视作过度包装。对于包装不达标的商品,企业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请回答:
(1)运用商品基本属性的知识简要评论“过度包装”现象。
(2)运用经济常识有关知识简要评论,“过度包装”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2008年9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就针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按照意见稿规定,除了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商品包装空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17:09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3-06 03:2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3-06 04:43
解析:解答第(1)问时,要先明确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什么,两个基本属性之间是什么关系,“过度包装”是否属于商品的使用价值范畴。解答第(2)问时,要先明确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过度包装”无形中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这个附加值不能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同时还浪费了资源,其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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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3-06 05:32
我好好复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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