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查明乙公司已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发运给买受人甲公司,但甲公司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根据《企业破产法》,对于该运输途中的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18:09
- 提问者网友:書生途
- 2021-01-28 00:07
1.[单选题]人民法院在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查明乙公司已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发运给买受人甲公司,但甲公司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根据《企业破产法》,对于该运输途中的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归还给乙公司? B.乙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 C.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D.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财产,乙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1-28 00:45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该题针对“追回权、取回权、抵消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1-28 01:51
这个解释是对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