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香港新移民和老公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在打算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可以办理?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20:36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01-29 05:06
2013年2月20日跟老公在香港登记,本人女是新移民,还差三年拿到香港永居,现结婚4个多月了,老公谈过,同意协议离婚,;老公老家是湖北石首的,想问下如果办理离婚是一定要回香港办理吗?还是在大陆也能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无子女 ,无财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1-29 06:17
1.跟老公在香港登记,你不能在大陆办理离婚, 据大陆婚姻登记条例,大陆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 2013年2月20日跟老公在香港登记,你也暂不能在香港办理离婚, 因香港规定登记结婚后,至少分居1年以上才可申请离婚,你们才结婚4个多月,并不符申请离婚条件,香港并不是你们同意协议离婚就可立刻离,明白请解决这题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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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1-29 07:08
找香港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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