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现在在私营企业做中层管理,有签劳动合同,但合同上未注明月工作时间。现在正在操作的方法是按月薪,实际上是单休,如果超出单休是要扣工资的,但如果因公司放假也不扣工资(指超出单休的部分),现要求离职。请问:
1 如离职的那一个月未满一整月,在算工资的时候可以按工资总额/21.75天*实际出 勤天数?
2 以前合同期内每个月有超出21.75天的是否可以算加班工资(事先口头说就是晚上加班也没有工资的)?
我有个朋友现在在私营企业做中层管理,有签劳动合同,但合同上未注明月工作时间。现在正在操作的方法是按月薪,实际上是单休,如果超出单休是要扣工资的,但如果因公司放假也不扣工资(指超出单休的部分),现要求离职。请问:
1 如离职的那一个月未满一整月,在算工资的时候可以按工资总额/21.75天*实际出 勤天数?
2 以前合同期内每个月有超出21.75天的是否可以算加班工资(事先口头说就是晚上加班也没有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