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处于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一年,没签合同,档案也没提过来,辞职的时候要不要交违约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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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0 21:09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4-10 13:34
我是一名教师,处于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一年,没签合同,档案也没提过来,辞职的时候要不要交违约金呀?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4-10 14:56
违约金,通常是指没有正当理由,又不辞而别的。你是试用期内,只要有正当理由,提前一个月申请的,应该不存在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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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4-10 17:03
按现行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用承担违约金,如果过了试用期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 2楼网友:佘樂
- 2021-04-10 16:36
首先试用期一年就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工单位即可离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首先试用期一年就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工单位即可离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
一般仲裁在受理立案后45天完成,开庭,后一个月左右出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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