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计生办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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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5 09:48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4-04 15:25
广州市海珠区计生办电话号码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4-04 15:40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宝岗大道100-102号二、三楼
电话:34373335、34380475
办公室、业务科、规统科
地址:宝岗大道100-103号三楼
办公室电话:34373335
业务科、规统科电话:84392549
宣教科、流动办、区计划生育协会、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宝岗大道100-105号二楼
宣教科电话:34380475
流动办电话:34380973
区计划生育协会电话:34380475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电话:34371351
地址:宝岗大道100-102号二、三楼
电话:34373335、34380475
办公室、业务科、规统科
地址:宝岗大道100-103号三楼
办公室电话:34373335
业务科、规统科电话:84392549
宣教科、流动办、区计划生育协会、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宝岗大道100-105号二楼
宣教科电话:34380475
流动办电话:34380973
区计划生育协会电话:34380475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电话:34371351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家
- 2021-04-04 16:01
114114114114114114114114114新婚夫妇登记结婚后,女方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一寸相片3张,到其户籍所在地镇、街(区)计生办(以下简称计生办)领取《服务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省条例》)规定,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婚育学习班证明、预产期证明、优生检查证明、计划生育合同书、夫妻双方单位婚育状况证明(男方不在同一镇、街的,还要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计划生育机构联系地址: 沙头街计生办市桥捷进中路4号8487040184879282 参考网址: http://jhsy.panyu.gov.cn/jgsz/jsbadd.htm要提醒一句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两个月内,夫妇双方一起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区)计生办婚育学校参加学习,学习完成后领取新婚夫妇学习班证明。你要有这个证明才可以和准生证一起用生第一胎。各镇(街、区)新婚夫妇学习班开班时间 http://jhsy.panyu.gov.cn/bszn/bs0003.htm以上资料可参考 番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站: http://jhsy.panyu.gov.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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