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权方面的问题?房屋买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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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22 03:56
- 提问者网友:骑士
- 2021-10-21 13:14
关于物权方面的问题?房屋买卖案例分析?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10-21 14:38
房屋买卖案例分析一、主题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一房二卖”的现象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所涉及的不动产的转让、合同的履行、债权关系等进行的分析二、基本法理对房屋二重买卖纠纷进行分析,主要是基于以下法理:(一)不动产的特性及一物一权原则房屋是一种不动产,其位置是固定、不可移动的,而且周围、邻近房屋和环境的状况对房屋的影响很大,因此在不同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会因周边的的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不同而不同,同样造价或造型的房屋建在不同城乡、不同地段上,其用途和价格会相差很大。土地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对土地的依附使房屋具有了稀缺性与唯一性,正因为如此才引起了多个购买者对同一房屋有购买意向,并且在产生纠纷之后会有相互不肯让步的情况发生,甚至有购买者明知房屋已出售却以更高价格与房屋出卖人恶意串通地签订买卖合同,而另一方面,根据一物一权原则,即一物之上绝不得存在两个相抵触的物权,而所有权又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一物之上不能有两个所有权。因此必将有一方会得不到合同的履行,从而引起所有权纠纷。(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将合同的生效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作了不同的规定,正因为这种不一致的规定才使得合同的生效与房屋所有权取得之间存在时间差,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到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通常有一段时间间隔,更易引起二重买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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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10-21 16:31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较多法律问题,程序比较复杂,因此许多地方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过程中常出现一些问题,从而给房地产金融业务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造成种种困难和障碍。在协助一家外国银行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案例中,曾发现国内一家企业欲将其由国家划拨的一块土地直接抵押给外国银行,因为他们持有国家划拨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此家外国银行因为对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的法律一无所知,便求助于中国的律师。
- 2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10-21 16:07
目前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很乱,但可以参照物权法(这是民法中的最高层次法律之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没有因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要自动续期,但没有明确是否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其它什么的,而关于商业用地就没有明确。个人私下认为,以后在没有公共利益的需要下,住宅用地肯定是自动续期,而且在实行新的房地产税后,可能就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止了。对于商业用地,也会同样如此。原由,物权是一个完全的权利,但如果仍存在房产权与土地权分离的情况下,物权仍是一个不完整的权利,那何来物权。房产权是一个私权,如果因为土地到期,而要收回,那房产权又如何实现。很多东西与世界接轨了,这个以后也不会例外的,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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