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这个宝宝我可以要吗?
- 提问者网友:爱了却不能说
- 2021-07-30 04:5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7-30 05:31
如果是中药的话问题不大可以等到宝宝3个月左右去检查下梅问题就可以继续孕育,如果是西药的话最好去做个全面检查因为一般西药对孕妇不太好的。
-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7-30 06:30
人胚对致畸因素的敏感期随胎龄不同而异,可分为不敏感期,敏感期及低敏感期。
(1)不敏感期:指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的第14-28天)此时的胚胎呈细胞胚体,尚无细胞及器官组织的分化,与母体的接触范围小,细胞胚体单纯,对一般有害物质均不敏感。倘若遭受侵害,重者胚体细胞全部死亡或大部分被破坏,而致早孕流产,临床可表现为一次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如损害轻微,胚体细胞可自行修复,继续正常发育,不形成异常。故此期称不敏感期。
(2)敏感期:指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的第5-10周)。此期是人胚胎发育的最重要时期,所有主要的外表和内部结构都在此时开始发育。许多重要器官及系统,如中枢神经系统、心脏、眼、四肢、五官、外阴等都在此期陆续萌芽分化,组织娇嫩、敏感、极易受到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与损害,而导致严重的形体与内脏的畸形。根据人类胚胎发育时间的研究,引起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如脑在受孕后的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故此期称为敏感期。
(3)低敏感期:指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此期人胚胎进入胎儿期,器官组织渐趋发育成形,对有害物质的敏感性下降,如受侵害则表现为某些生理功能障碍或小形体异常。但因大脑及中枢神经系统分化发育时间较长,直到妊娠晚期还保持对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故在孕晚期受侵害亦可影响胎儿智力发育。
所以你可以继续妊娠,以后做好孕检,有什么异常的情况也可以及时的发现。建议到正规的医院进行检查咨询,做好产检工作,密切留意胎儿发育情况。在妊娠22-26周到医院做个四维彩超产前排畸,检查是否因为以前的用药及种种原因对怀孕造成了影响。祝母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