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辞职?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23:23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4-23 13:51
我在一个广告公司上班,主要是做招牌,店庆,礼仪这方面。我这个老板去年和我玩得很好,今年他开公司叫我来他这上班。公司只有我一个人搞安装。7月份我帮他做了有差不多15万吧,然后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了1000,我就跟他说了一下工资的问题,他去发火了。而且现在他看我越来越不爽了,我现在想辞职了,我受不了了,但是我也想继续当朋友,你们说我应该怎么辞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4-23 14:37
有法律.按照程序办.不行的话就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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