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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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0 18:10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2-19 20:00
1.[单选题]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2-19 20:4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未经登记,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A选项不正确。也正是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其法律责任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因此C选项不正确。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机构,但并非常设机构。因此D选项不正确。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组织、控制与协调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故B选项为正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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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2-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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