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后在派出所呆24小时后又被送到拘留所 请问这属于立案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14:35
- 提问者网友:你给我的爱
- 2021-04-23 09:51
那就是说 就算受害人同意和解 当事人也要上法庭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4-23 10:31
算,不然24小时后释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4-23 11:27
不能,派出所拘留一个人24小时没有证据的话是要将人释放的。
没证据的传讯不得超过12小时,没有证据一般是不会拘留的;如果拘留,就说明有初步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参考:
1、《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程序、通知、期限等有明确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拘留程序、通知】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 【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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