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可否同时享受学校的奖学金?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5-06 08:3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5-06 09:39
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或专业奖励金。
《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主要内容
(一)上海市奖学金
1.范围与条件
在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品学兼优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在籍在沪学生,可享受上海市奖学金。
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2)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3)热爱劳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热爱专业,虚心好学,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注重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2.比例与标准
每年奖励比例约为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标准为1500元/年;二等奖标准为1000元/年;三等奖标准为500元/年。
3.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或专业奖励金。
(二)专业奖励
1.确定“专业奖励”专业和学校的基本原则
(1)支持和鼓励学校设置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且产业、行业需求相对稳定的专业,以培养一线实际操作技能为主,满足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2)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百校重点建设工程”评估验收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专业基础条件较好、专业设置比较稳定、连续招生3年以上并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且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的专业。
(3)市教委会同市有关部门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补充专业目录》为依据,并参照上一年度中职校就业公示和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当年“专业奖励”的专业目录和奖励名额,并在招生前予以公布。
2.“专业奖励”的对象和条件
(1)凡报考列入当年“专业奖励”目录的专业被相关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和在沪报考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户籍生源,全市每年专业奖励名额为8000名。
(2)符合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从其它相关专业转入“专业奖励”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尚有“专业奖励”名额的前提下,可从转入学期起享受“专业奖励”政策。
3.“专业奖励”标准
(1)符合“专业奖励”对象的学生,其在校就学期间享受“专业奖励”政策,若转学、转专业或休学则停止享受该政策。
(2)符合“专业奖励”对象的学生,可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享受专业奖励政策。在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在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每人每年奖励1600元。
对于就读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的奖励标准,均按其所在学校的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