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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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0 08:18
- 提问者网友:蓝莓格格巫
- 2021-01-30 03:19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1-30 04:07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附件:提取证明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
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拍卖产权房
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复、提取人与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本人的离、退休证(失业人员无法取得离退休证可凭养老金发放卡);
4、死亡
户口注销原因是死亡的户籍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鉴定通知书、继承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户口迁出本市
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6、出境定居
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和由指定机构提供签证翻译件;
7、完全丧劳
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8、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贷款银行的结清证明和借款合同(或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10、合并账户
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附件:提取证明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公有住房房款已付清的;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 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
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购买拍卖产权房
房屋拍卖确认书、房地产权证、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复、提取人与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本人的离、退休证(失业人员无法取得离退休证可凭养老金发放卡);
4、死亡
户口注销原因是死亡的户籍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鉴定通知书、继承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户口迁出本市
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6、出境定居
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和由指定机构提供签证翻译件;
7、完全丧劳
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8、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
贷款银行的结清证明和借款合同(或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10、合并账户
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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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1-30 05: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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