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女方不同意男方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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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6 06:04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4-05 23:57
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女方不同意男方可以卖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4-06 00:40
不能,必须双方共同,房屋才可以买卖的,否则一方不能买卖房屋。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解释三第5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属于丈夫个人婚前财产,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只是单纯地持有该套房子并未做任何经营或租售。房屋的增值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所造成,属于天然增值,并非婚后的投资收益。《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故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出售后的增值部分仍应归原物所有人所有,即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假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将该套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出售后用所得款项进行经营的话,那么房屋的租金收入或经营所得就属于婚后的投资收益,即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解释三第5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属于丈夫个人婚前财产,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只是单纯地持有该套房子并未做任何经营或租售。房屋的增值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所造成,属于天然增值,并非婚后的投资收益。《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故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出售后的增值部分仍应归原物所有人所有,即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假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将该套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出售后用所得款项进行经营的话,那么房屋的租金收入或经营所得就属于婚后的投资收益,即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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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佘樂
- 2021-04-06 06:06
原则上不可以。但是第三人为善意且支付价款并登记过户,你是要不回来的了,不过可以要求男方分割买房子的钱,不过这要等到离婚时了
- 2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4-06 05:27
你好,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女方同意才能卖。
- 3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4-06 04:09
法律是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的作法不一样,有的是要夫妻双方到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主要是过户登记的问题。
- 4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4-06 02:52
可以、虽然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房产证的性质那一栏肯定写的单独所有。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所以不管同意与否男方都可以卖
- 5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06 02:06
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那么,在婚后所买的房子,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会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不同意,或者不到场,在房主交易签合同的时候是不被允许的,除非卖的一方持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如果考虑其它因素,那就说不好了。中国的社会毕竟是人情社会,当然了,现在还有行贿爱贿的因素。所以说,最好是所有的证件呀,房产证等一些重要的东西要保管好才行。
如果考虑其它因素,那就说不好了。中国的社会毕竟是人情社会,当然了,现在还有行贿爱贿的因素。所以说,最好是所有的证件呀,房产证等一些重要的东西要保管好才行。
- 6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4-06 01:51
如果房产中心不仔细审核,男方可以卖掉的,因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
有的中心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这就比较严谨了
不过房子始终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卖掉,女方也可以要求自己的一半利益
有的中心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这就比较严谨了
不过房子始终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卖掉,女方也可以要求自己的一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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