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夫妇共有两子,张甲和张乙,2000年张某自书遗嘱:死后两万元给邻居李强,两万元给张甲,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15 04:56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11-14 11:53
张某李某夫妇共有两子,张甲和张乙,2000年张某自书遗嘱:死后两万元给邻居李强,两万元给张甲,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11-14 12:59
1、遗嘱指定继承人张甲及受遗赠人李强均先于张某、李某夫妇死亡,则遗嘱对他们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该份遗嘱不生继承或遗赠;
2、张某去世,40万元属其夫妻共同财产,其中20万元应属张某,此部分应当由其妻李某、其子张乙及其孙张力共同继承,其中张力是代位继承,继承其父张甲份额,即李某、张乙及张力各继承20/3万元。
2、张某去世,40万元属其夫妻共同财产,其中20万元应属张某,此部分应当由其妻李某、其子张乙及其孙张力共同继承,其中张力是代位继承,继承其父张甲份额,即李某、张乙及张力各继承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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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11-14 13:10
原遗嘱有效,但由于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李强的儿子是无权代位继承的。那么只有两万元的遗嘱财产,这两万元由张力代位继承。剩余的遗产部分法定继承,即由李某、张乙和张力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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