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一条说: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将自己在甲方所入股份已原始价格(每股人民币壹元)交回行里,由行里另行安排。
这句话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劳动合同中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问题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04:25
- 提问者网友:我是女神我骄傲
- 2021-02-03 00:2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雁书
- 2021-02-03 00:51
这个属于你与公司的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个人观点应该是有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03 02:10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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