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子60多岁,二婚,以身体不好养病为理由吃住在娘家近10年,最近还想死后安葬在娘家祖坟,可以说的过去吗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23:32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3-09 06:30
姑子再婚已25年,两次婚姻都没有生孩子,姐夫的前妻留有一子,3年前(27岁)车祸身亡,姐夫退休后再打工,除每月留400元生活费以外,所有的钱都交姑子用于购买成箱、成件所谓的营养品、保健品,在娘家吃住的10年间没拿过一分钱的生活费,最近娘家兄弟在讨论建祖坟的事,姑子也”积极“参与,要求死后安葬在娘家,可以吗?求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3-09 07:07
您好 说的过去 说不过去 不都是要看主家意思吗 自己家的事情 不用考虑外人的看法 望采纳 谢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3-09 09:46
吃你家的了?
- 2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3-09 08:42
应该可以,
- 3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3-09 08:03
你好!
完全没问题。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 4楼网友:罪歌
- 2021-03-09 07:24
完全没有问题,这是你的姑子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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