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A.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00:42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3-01 12:35
1.[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A.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借款合同签订之日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3-01 13:55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设立。根据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3-01 14:43
这个解释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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