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私企,我单位有一名员工,2004年入职的,入职时领用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在职期间还借了公司的一台设备,公司的软件产品等,昨天他提出离职,但不交接公司的物品,公司通过邮件通知他来交接,他不理会,打电话给他,他不接电话,这样是算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吗?如果是,我们将需要采用什么办法追回?
请问这是触犯了刑法还是民法的那一条呢?
员工拿走公司贵重物品,算非法占有吗?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8 05:22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2-17 11:1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02-17 12:33
简单点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麻烦点去公安局立案职务侵占(那些财产至少要价值在5000以上),属于刑事自诉案,不是一般的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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