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村里房子十年,到期村里要公开招标,合理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11:39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3-01 16:30
包村里房屋二十间,翻盖过几间房子,费用都交了,请问懂行的大师说一下我能得到什么,合同过期一年,现在村里要公开招标,还有一些建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01 18:08
村里的做法,可以。有些细节需要操作时仔细点,合理点。
一、从法律上讲,你的有情况属于租赁村的房子;
二、在租赁期间,村里应当保持房子能正常使用。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村里)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翻盖过几间房子,这个举动,要具体分析,如果你曾经跟村里提出,有几间房子破旧了,不能继续使用,要求村里维修,村里不愿维修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村里赔偿你的损失;或者你跟村里约定,你的维修费用从“承包费”里扣除。如果是你自行决定维修的,那是你自己的决定,费用原则上由你自己承担。当然从合理的角度出发,村里应当根据受益的大小,适当给予补偿。
三、租赁期间,你还搞了一些建筑。
如前所述,如果跟村里商量过的,按商量的办法处理;如果是你自己决定的,合同到期后,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双方协商,村里按受益的大小,适当给予你补偿。
四、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交房租(承包费)一年,村里也继续收的。
这个时候,你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没有书面协议的,视为双方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协议。
1、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你与村里现在的合同属于不定期合同,村里是可以随时主张解除的,但应该给你合理的时间准备。同时村里现在搞投标,你完全可以参加投标。
一、从法律上讲,你的有情况属于租赁村的房子;
二、在租赁期间,村里应当保持房子能正常使用。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村里)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翻盖过几间房子,这个举动,要具体分析,如果你曾经跟村里提出,有几间房子破旧了,不能继续使用,要求村里维修,村里不愿维修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村里赔偿你的损失;或者你跟村里约定,你的维修费用从“承包费”里扣除。如果是你自行决定维修的,那是你自己的决定,费用原则上由你自己承担。当然从合理的角度出发,村里应当根据受益的大小,适当给予补偿。
三、租赁期间,你还搞了一些建筑。
如前所述,如果跟村里商量过的,按商量的办法处理;如果是你自己决定的,合同到期后,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双方协商,村里按受益的大小,适当给予你补偿。
四、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交房租(承包费)一年,村里也继续收的。
这个时候,你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没有书面协议的,视为双方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协议。
1、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你与村里现在的合同属于不定期合同,村里是可以随时主张解除的,但应该给你合理的时间准备。同时村里现在搞投标,你完全可以参加投标。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3-01 18:21
应该不用吧。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