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是骗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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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6 11:39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2-06 06:18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是骗人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06 07:47
没有骗人的保险,只有骗人的业务员。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是经过保监会的批准不会骗人。看看自己需要什么,请专业的人士做保障缺口分析,自己的家庭财力状况,遵循保监会的双10原则,我们家庭的5-15%做保障购买。平安人寿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06 08:36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30天——69周岁
每份1000元,3年交5000元起售,5年交3000元起售
3年交、5年交
10年、15年、20年、30年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这里你要看一下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因为该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分四档,分别为10年、15年、20年、30年,到期可以拿两笔钱的和,也就是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单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投保后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的,退还所交保费)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3)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2)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采取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红利分配,具体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1、年度分红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保单前一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所适用的分红率,增加您的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2、终了分红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增加到满期生存保险金中予以给付。
(2)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增加到身故保险金中予以给付。
(3)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特别红利的形式增加到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中予以退还。
一、缴费期限短:分期投入三五年,快速积累早规划
二、分红优势多:年度分红基教育,终了分红多回报
三、保障责任强:提供双倍意外保额
四、产品功能全:适用于教育、婚嫁、创业、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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