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欠款能否要求子公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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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8 17:04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3-18 10:49
总公司欠款能否要求子公司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18 11:57
不能要求子公司偿还,总公司和子公司都属于独立的法人主体,由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
总公司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总公司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公司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总公司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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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3-18 12:26
1.档案迁到总公司对你正常的考注册证书、公务员、跳槽没有任何影响。
2.如果档案去外地,对你公积金、社保、买房、结婚也没有什么影响。
3.如果不迁会你社保、公积金、评定职称、买房、调资会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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