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解雇是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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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5 20:18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3-14 20:34
劳务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解雇是怎么补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3-14 22:08
你这个问题比较含糊,我分两步给你解答。一、要搞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用工关系。一般来说劳务派遣人员是与所属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人员实际付出劳动的地方是在用工单位,其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二、基于前一点,你的问题要分两种情况:1、劳务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那么你仍属劳务派遣公司员工,你可要求其为你重新安排劳动岗位,不存在补偿问题。2、劳务派遣人员被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解雇,那么你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得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合同未到期就解除,另行补偿一个月工资为代通知金),并协助你办理领取失业保险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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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3-15 00:04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退工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不再派遣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2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3-14 22:38
一,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二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 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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