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I验厂道德贸易联盟基本守则 内容是什么?
- 提问者网友:一抹荒凉废墟
- 2021-08-19 16:29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8-19 17:40
1. 可自由选择职业 1.1 不得雇用受胁迫的劳工、奴隶身份的或非自愿的囚犯劳工。 1.2 不得要求劳工交纳“押金”,或要求劳工把身份证明文件交给雇主保管。雇员在提前一段合理的时间通知雇主后,可自由离职。 2. 结社自由权和集体谈判权必须受到尊重 2.1 雇员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参加或组织工会,并有权进行集体谈判,并且此权力不得因职位高低而受到限制。 2.2 雇主必须对工会的活动和工会内部的组织活动采取开放态度。 2.3 劳工代表不得受到歧视,且其必须有权在工作地点履行其代表职务。 2.4 当结社自由权和集体谈判权受到法律限制时,雇主必须为建立相当于独立和自由结社和谈判的其它合理可行的手段提供方便,而不是采取阻挠的态度。 3. 工作条件必须安全卫生 3.1 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且熟记相关行业的安全知识和各种具体的危险。雇主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和一切合理可行的办法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以防止由于工作而引起的、或与工作相关的、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人身伤害。 3.2 雇主必须定期向劳工提供有关健康与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且把培训资料存档。雇主还必须为新雇用的劳工和调到新岗位的劳工重新提供这种培训。 3.3 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清洁的厕所设备和饮用水。如有需要,还必须提供储存食物用的卫生设施。 3.4 如由雇主为雇员提供住宿设施,住宿环境必须清洁和安全,并且符合雇员的基本需要。 3.5 遵守本守则的公司必须指定一名高级主管人员为代表,负责管理劳工的健康和安全。 4. 不得使用童工 4.1 不得新聘童工。 4.2 公司必须制订或参与制订政策和计划,为被发现当了童工的儿童提供过渡性安排,让其接受和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直到其长大成人,不再是儿童为止。关于“儿童”和“童工”的定义,请参阅附件。 4.3 不得雇用儿童和十八岁以下的青少年在从事夜间工作,或在危险环境下工作。 4.4 上述政策及程序,必须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相关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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