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教育培训宣传标语,从煤矿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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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11 08:57
- 提问者网友:缘字诀
- 2021-05-10 09:49
煤矿教育培训宣传标语,从煤矿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量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5-10 10:09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矿职业卫生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控制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建立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矿成立职业危害领导小组,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作业场所环境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职业病进行诊断治疗,做好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统计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三、健全职业危害防护基础设施。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保证在用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对职业危害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粉尘防治。按《安全专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噪声防治。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3、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防治措施,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防治。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应当采取通风、及时合理地密闭采空区和废巷道、个体防护等措施,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不得超过(平衡当量氡浓度)1500Bq.m-3;氡子体浓度,8.3×10-6J.m-3。5、高温防治。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缩短超温地点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应停止作业。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矿井编制的采区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应包括职业卫生安全篇章。六、严格执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测定的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监测结果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1、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3、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3个。5、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6、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周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作业场所具体情况制定;7、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七、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及时向职工公布、存档并报煤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八、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告知的规定。与从业人员订立或者变更......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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