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对方全责,没钱赔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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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3 04:38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2-03 00:51
面包车,购买时5.5万,开了5年。对方全责被撞修车花了9300元,三个人医疗费用3000来块。对方河南人,说回去凑钱,10天过去说只凑了5K,我让先打,让其保存好汇款回单不肯,这几天打电话直接挂掉也不听我电话。协商的时候,对方赔付了3500元的财产损失,因为我从没处理过交通事故。对方投保所在地是安徽的大地保险,我是网上投保在浙江的平安保险。我让保险公司可否在对方签字同意下的情况下,直接赔付款给我。浙江大地保险(事故发生在浙江),说无法直接赔付给我只能做资料传到安徽,然后安徽赔付给肇事者。我不肯,现在又碰上对方没钱赔,他又没买不计免赔,1.2万大概只能赔付1万左右 我也认了。但是钱没有,我该怎么处理?可否找我的平安保险代我处理?如果我要起诉,应该在那个地方的法院起诉?被告应该起诉哪一些?什么时候我可以直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要求代位赔偿?反正这个钱直接到我这里就好了。 求求各位大神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03 01:11
如果对方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没钱赔付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对你进行全额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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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怙棘
- 2021-02-03 01:26
按照程序的话大地保险公司是没有做错 像你这种情况的话 只能说你可以先跟对方沟通 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的情况下 你可以起诉对方 已经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 这一条路 如果你要起诉你的投保公司的话 可能不现实 当你起诉后 在案子结束前对方的车是不能通过年审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起诉了 那么对方的车在到年审 的时候是不能再行驶上路的 你可以跟对方说清楚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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