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 由于工作原因,借给同事信用卡用,当时她说半年后把信用卡完整的还给我 一年后她没给我 但是给我签了个保证 说09年6月份还清 到现在全部透支4万还没还上 应该怎么办
协议是这样签的 XX(她的名字)身份证号她身份证上的地址(她故意写错了身份证号 地址也是错的 我也是后来知道的)借XX(我的名字)信用卡 信用卡卡号 到09年6月份还清 如过期任我处置
不过协议是她亲手写的
她现在就说是没有钱 信用卡还有一年就到期了 她现在就每月还最低还款额 4万都透支了 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1.你朋友有没能力还清,如有那么协商解决最好。
2.终止你朋友的信用卡使用,并且报警。
3.信用卡的透支部分你得还上,然后再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逾期不还,银行将向你追究法法律责任,卡友群五零二三零二三
您与他签定的协议不管内容如何,基于借用信用卡的事实,从法律上讲您已经是存在过错的,这一纸协议书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障.(如果协议只有您这一份,索性不要哪出来,就说您的卡被盗,按照下边的思路,供您参考)
您现在需要马上通过银行实行信用卡挂失,并请求银行收集用卡人在商场消费的签单(及ATM取款的监控录像)必须取证,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同时找到用卡人本人,但您需要明白,作为信用卡的申办人,在法律的角度,这透支的欠款您必须先行归还(或也可与银行协商,您同意承担还款,但需由银行出面诉讼,相关费用您出,这样或可追回您的损失.
您需要先把钱还上,因为贷记卡章程(相当于您和银行的合同)上明确写着:只限本人使用。您借给他人使用,已经违反了合同,主观上有过错。当然,您可以就签单上签名不是您本人签的提出抗诉,但您主观上是知道的,所以此抗诉估计不会被支持。
然后,您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您朋友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