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普工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13:14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4-09 16:16
劳动法规定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4-09 17:32
普工底薪大概1550上下(可能比这少点),平时加班算1.5倍,每天可加2小时;周六加班算2倍工资,可加10小时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4-09 20:33
800元左右
现就执行此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区域和范围:北海市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市区与合浦县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的劳动地点划分。
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三、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四、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五、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及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 2楼网友:过活
- 2021-04-09 20:24
1200
- 3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4-09 18:54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由原来的680元/月调整为8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7元/小时;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16个区县由原来的56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5元/小时;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15个县(自治县)由原来的520元/月调整为71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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